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

文章 雲林地下水問題

背景知識<水利法> 
(1)水利法第2條、第15條:水權屬於國家,人民或團體基於生存或事業發展之需要,得向政府提出登記申請即可擁有水資源的使用或受益權。 
(2)第28條:水權之申請是以水系做區分,跨越二縣市、二省市者由中央辨理,若為單一縣市或地下水則以取水所在地區作為行政劃分,由地方政府辦理。 
(3)第18條:水資源分配順序為—一、家用及公共給水。二、農業用水。三、水力用水。四、工業用水。五、水運。六、其他用途 

背景知識<為何需要地下水?> 
*地下水使用成本低,儲存於地下,水質不易受污染,水量又穩定。 

文章 人類學看待圖書館

文章Nardi, B. & O’Day, V. (2000). Information Ecologies: Using Technology with Heart. Cambridge, MA: MIT Press. (Read: Ch.7: “Librarians: A Keystone Species”, 79-104) 

Nardi, B.O’Day將圖書館比喻為一個能提供多樣化人力與技術服務資源的資訊有機體,館員是形塑及強化此有機體的關鍵性物種,網路與電子化的發展則像是火山的出現一樣,造成劇變和挑戰。

一般人通常出於對圖書館的偏見或是不清楚圖書館的實際運作,往往認為數位自動化能取代館員,然而透過在HPApple圖書館的實際調查後就可以發現事實並非如此,他們歸納出一般人時常享用卻未體會其深度的館員三大貢獻資訊療癒(information therapy)、策略專家(strategic expertise)、關係養成(building relationship)